根据省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浙江民建助力共同富裕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引导民建嘉兴市委会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积极投入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和我市同富裕典范城市建设,助力浙江民建共同富裕实践基地扩面、提质,做深、做实,加强共同富裕实践基地指导、创建、申报和管理,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要求
中共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了在高质量发展中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的奋斗目标。助力共同富裕实践基地建设是民建浙江省委会贯彻“两个先行”目标的重要抓手和举措。嘉兴民建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要把助力高质量助推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和我市共同富裕典范城市建设作为民建会员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和责任担当,踔厉奋发,勇担使命,着力建设一批带动力强、示范效应突出、社会影响力大、共富成效显著的共同富裕实践基地。
二、建设原则
1.加强领导,制定计划。市委会成立以主委为组长,副主委为副组长,各基层组织主委、市委会各专委会主任和企业家协会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委会专职副主委兼任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计划,聘请会内外相关行业的专家学者,组建助力共同富裕实践基地智囊团,定期开展调研、咨询和评估指导。各基层组织要加强“系统化谋划、体系化推进、项目化落实”闭环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结合各自实际,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目标点,落实计划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形成上下齐心、左右联动的真抓实干格局。
2.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各基层组织可根据工作实际,建设综合性助力共同富裕实践基地。县(市、区)基层组织要创造条件建设有区域特色的助力共同富裕实践基地。倡导会员企业家根据自身产业特点创建多种形式助力共同富裕实践基地。如共富农业(文旅)园区、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小微产业园、科创产业园、共富车间等,将基层组织的结对帮扶村镇纳入共富基地建设。
3.整合资源,形成品牌。发挥嘉兴民建各基层组织共富基金和专项资金作用,把助力共同富裕基地建设的项目作为共富基金和专项资金年度支持的主要选项。规范立项申报、过程管理和效能评估。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大力支持。鼓励各基层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与乡镇、街道联动结对共建,创新实践基地内容和形式,努力创建助力共富特色品牌。
三、创建措施
1.工作要求:各基层组织要根据自身实际和会员企业产业结构,深入调查研究,拟定共富基地创建方向,抓重点、谋实效、创品牌,着力创建富有特色的共富基地。
2.工作步骤:市委会下发“浙江民建共同富裕实践基地申报表”,由各基层组织研究申报2-3个创建项目。市委会根据基层组织申报情况进行分类,并通过深入基层调研,遴选出重点创建项目。指导帮助基层组织做好创建工作。
四、申报条件和程序
1、申报条件。申报浙江民建共同富裕实践基地,应经市委会审核批准备案,基地建设地般运行一年以上,且带动社会就业创业取得显著成效。
2.申报程序。由各基层组织以正式行文方式上报市委会,并附基地建设情况简介和图片说明,市委会组织专项评估审核后上报省委会。经省委会实地调研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批复并同意挂牌。
3.授牌期效。省委会对批准的基地予以授牌。授牌后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通过评估可申请持牌续期;超过有效期不再申请续期的撤消授牌基地称号。
四、考核表彰
1.纳入考核评价。市委会每年对各基层组织助力共同富裕基地建设进行考核评比,并对组织有力、工作成效好的基层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
2.加强典型宣传。及时总结提炼、交流推广工作经验和优秀案例,在会内外媒体上宣传一批致力共同富裕的优秀典型,营造共同推进共同富裕的浓厚氛围。
浙江民建共同富裕实践基地创建申报表
基层组织名称(盖章)
申报日期:
项目名称 | 基地类别 | 项目内容简介 | 计划投资额 | 投资及合作单位 | 开建日期及周期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说明:1.基地类别分为:共富农业(文旅)园区、共富合作社、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小微产业园、科创产业园、美丽乡村示范园、学
习教育基地、共富车间、共富乡村(社区)。
2.项目内容简介和投资单位及合作单位相关情况可另行附后。
3.申报表报送至市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姜海(18857312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