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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浴改革发展的春风
发布时间:2022-10-21     作者:     分享到:

——记民建嘉兴南湖区基层委副主委、

浙江南湖律师事务所主任董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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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干练的短发,白衬衫、暗红色的领巾、黑色的律师袍是董建国工作中的标配形象。他是浙江南湖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也是政协嘉兴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嘉兴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嘉兴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嘉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省中小企业创业指导师、嘉兴市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委员、民建嘉兴市南湖区基层委员会副主委、浙江省律师协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他很忙,整天与经理、农民等形形色色的人物打交道,不断奔波于当事人、法院之间。他也很庆幸,赶上了改革开放的浩荡浪潮, 与中国号巨轮一同劈波斩浪、扬帆前行。从1996年5月,新中国第一部律师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颁布,到2001年、2012年、2017年分别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8年,董建国踏上了代表社会权利与法律正义的律师行业,一路与中国法治社会建设风雨同舟,闯险滩、战激流,见证了中国法治建设的进步,肩负起了作为一名律师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使命与担当。

沐浴在改革春风中成长

1998年,当时已在嘉兴市吉水中学工作11年的董建国作了个令人咋舌的决定,辞去学校团委书记兼政治教师的工作,转行到当时嘉兴市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浙江开发律师事务所工作。

为什么放弃国家干部“铁饭碗”,进入合伙制民营单位?“1996年我就获得了律师资格证,对这方面感兴趣,法律的公平正义令我向往。”董建国坦言,除了自身原因,更重要的是国家改革开放,突破了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的固有模式,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阔步向前,为律师行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此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法治国渗透到各个领域,董建国的律师之路也越走越宽。刚开始,接到业务多是刑事、民事类案子,如今接到的案子以经济类为主,像公司法、建筑房地产纠纷、金融纠纷、知识产权纠纷都是董建国所擅长的。

董建国是杭州大学政治教育专业的学生,毕业时年仅19岁。伴随国家法治化进程加快,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涌现、更新,新的法律服务业务不断出现,律师服务也越来越专业化。为此董建国不断“充电”,参加华东师大教育管理本科函授学习、法律本科自考学习、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生学习、企业管理研究生自学考……及时更新知识,以过硬的业务素质实现自我价值,获得群众信赖。

董建国进行“贪官携款外逃应对策略”课题研究,2005年7月21日在《检察日报》上发表论文《应对贪官携款外逃民事诉讼更为有效》,突破了我国法律“先刑后民”的有关规定,吸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相关规定的思想,提出在追究贪官刑事责任前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观点。我国于2005年10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18次会议批准中国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他进行“中国公司法制度”课题研究,在2004年7月12日《浙江法制报》上发表论文《浅议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构建》,提出建立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观点。2005年10月,我国修改《公司法》,新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作出规定。

他进行“中国证据制度”课题研究,2000年7月,撰写《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几个认识误区》获嘉兴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二等奖,论文中提出庭前证据公示、举证责任合理分配等观点。2001年12月,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这方面的问题作出了规定。

他撰写的《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可行性》在2005年7月21日《浙江法制报》发表,建议:完善我国民事立法,对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作出具体规定。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做出了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部分条文的决定,正式确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这些用科学的法律理论指导实践,将实践经验升华为法律理论的探索,为董建国赢得了市场。如今董建国所办的案件数量、标的不断增长,办理了多起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不断创新奋进勇挑重任

董建国20年律师之路一路疾行,改革开放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开放,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完善法治,物权法、公司法、劳动法、婚姻法、民法总则……各类法津法规的实施、修正、完善也为董建国践行“红船精神”,担当社会责任带来了一个又一个挑战。

如何切实把条框式的法律法规正确运用到现实案件办理中?案件中的疑难、复杂如何处理?董建国在战略上勇于进取,战术上稳扎稳打,不断开拓创新。

国际中港城是2003年启动的一个综合性房地产项目,用地544亩,规模居当时嘉兴之首。2007年9月18日,该项目原投资港商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恢复该项目的原股东地位。董建国接受该项目现股东香港中成的委托应诉。该案件经浙江、上海、北京三地多次诉讼,历经10年,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4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香港中成胜诉。

浙江嘉兴丝绸集团公司东兴分公司(简称“东兴公司”)通过俄罗斯DHL服务股份公司(简称“DHL公司”)及其北京办事处向俄罗斯出口货物,办理运输、清关等一切事务,双方约定了价格。货到俄罗斯后,DHL公司单方面提价,东兴公司为了提货,被迫按俄方要求支付了价款。事后,东兴公司委托董建国律师办理此案。董建国律师运用涉外民事诉讼、国际私法的有关知识,起诉俄罗斯DHL公司,本案经一、二审,东兴公司均胜诉。

在金融法律服务领域,董建国为嘉兴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为南湖基金小镇相关基金出具法律意见书;在政府法律服务领域,为南湖区政府、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嘉兴一中、余新镇所属村社区、众多商会和行业协会等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代理的多起“民告官”案件无一败诉;在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领域,为濮院羊毛衫市场、中港城、世合新农村等项目,为新湖中宝、中成建工、嘉宇建设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成功代理嘉兴市娱乐行业、网吧行业的歌曲、电影方面的大量著作权侵权诉讼,代理稻草人商标纠纷、“南方”纺织市场楼盘名称不正当竞争等案件。办理了大量民事、经济、刑事、行政、涉外法律案件,至今无一件差错,无一起被投诉。

董建国是南湖律师事务所的创建人,也是负责人。目前,事务所已发展成为一家具有一定特色的专业化分工的规模所。事务所获得了浙江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资质,受法院指定担任华夏防爆、圣利达制衣、德芙瑞制衣、博鸿建设、环球汽贸、旺源纺织、正合精塑等破产企业管理人,开展破产清算等工作,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奉献扶弱维护社会正义

法律援助没有律师费,案情也往往较复杂,而董建国从做律师第一天,就将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作为头等大事,无论多忙、无论多难,他都会倾力维护正义方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中把法治理念扎根百姓心田,营造全民知法、守法、懂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嘉兴洋帅纺织工业有限公司是原嘉兴国有老厂嘉兴南湖染织厂及棉纺厂的基础上由外商投资成立,公司员工700多名,其中50%为工龄较长的原国有企业职工。2005年7月,洋帅公司董事长突然不知去向,公司外销几百万美元的贷款无法收回,经营陷入困境,面临倒闭危险,公司结欠职工工资资金、社会保险、公积金近千万元。

对此,全公司600多名职工情绪激动,多次群体性在市政府广场聚集、上访,要求政府出面解决。受法律援助中心指定,董建国主办此案,为600多名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面临案件当事人众多,标的种类繁多,法律关系复杂的情况,董建国精心准备、科学策划,多次援助,使案件顺利进展。2006年4月,洋帅公司欠630名职工的各种款项终于发放到每一位职工,成功办结了嘉兴市一次性受援人数最多(630人),援助标的最大(928万)的“欠薪”案。

洋帅“欠”薪案的成功办结得到了政府、群众的一致好评。时任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陶时梅批示:“……嘉兴的这个案件办得很成功,关键是社会效果好。全省各级法律中心要像嘉兴那样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使我们的工作真正让人民满意,让党委政府满意”。时任市委副书记刘冬生批示:“此案例说明法律援助中心围绕群众利益做了大量工作,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应予以表彰,……”人民网、《嘉兴日报》、嘉兴电视台等媒体作了专题报道。该案更被司法部评为“首届全国百件优秀法律援助案件”。

这一案件使董建国在法律援助界名声大嗓,事实上,这起案件的前一年,董建国在处理一起职工群体讨薪法律援助案时,已崭露头角。

2004年董建国主动承担嘉兴市屹佳箱包有限公司114名工人追索劳动报酬的法律援助案。该案在嘉兴市开创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交法院保全财产之先例,为今后类似案件的操作提供了示范。时任南湖区区委书记魏建明对此批示:“法律途径很好,同时也要作好思想工作,确保稳定”。该案获得了2004至2005年度嘉兴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件二等奖。

类似的法律援助案件还有很多,龙腾差别化纤维105名职工劳动争议案、十八里服饰384名职工劳动争议案、平新箱包厂25名职工劳动争议案……董建国把法律援助案件看得比自己的事还重,认真办理每个案件,不厌其烦,保证办案质量,让当事人满意。

工作之余,董建国热心公益事业。每月15日是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董建国被确定为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陪同律师,在信访接待日义务去市政府、区政府陪同领导参加信访接待,解决法律问题。

作为一名政协委员,董建国积极撰写提案、议案、建议,反映社情民意,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提出的建议写入政协工作报告,被评为提案撰写积极分子,社情民意工作先进个人。撰写《关于在学校布局中加强校园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几点建议》提案被政协嘉兴市委员会评为优秀提案,《以世界互联网大会召开为契机,努力打造“江南水乡”特色会展城市》提案得到嘉兴市常务副市长专门批示,列入重要提案。两篇政协提案入选《浙江“两会”律师代表、委员议案、提案建议选编》,在浙江省律师参政议政培训交流会暨京沪粤苏浙五地律师参政议政交流会上交流。

在全省“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服务月”活动中,董建国作为辅导团的指导师义务去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洁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达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咨询、指导3000多次。

作为嘉兴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积极为地方立法提供法律建议。《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在起草时的名称除了“保护”两字外还加“管理”两字,叫“保护管理条例”,董建国认为重点是“保护”,建议条例名称中去掉“管理”两字,能更加突出重点,又不遗漏“管理”的内容,更科学合理,最后人大通过的条例名称为《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

作为嘉兴市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员、南湖区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讲师。董建国积极参加各项法制宣传活动,为南湖街道、解放街道、海宁袁花镇政府干部讲解物权法,为嘉兴一中教师讲解学生人身保护法律知识。

作为嘉兴电视台“阿秀嫂帮你忙”栏目法律顾问,董建国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10000多人次。董建国还是浙江省第八、九、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南湖区政府民工维权实事项目联系律师,南湖区工商局消费维权律师、南湖区老娘舅协会法律顾问……他无私贡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先后获得浙江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浙江省服务中小企业优秀律师、嘉兴市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嘉兴市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