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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嘉兴市委会民主生活会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12-01-30     作者:     分享到:

民建嘉兴市委会民主生活会制度(试行)

(讨论稿)

为健全市委会民主生活,探索会内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使市委会民主生活会正常化、制度化,根据《会章》和民建中央关于会内监督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的目的及参加人员

1、民主生活会的目的是发扬会内民主,检查、总结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会内民主监督机制;

2、民主生活会由主委或委托副主委召集,主委、副主委按照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根据会议内容和有关规定,邀请市委委员、支部负责人、会员中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会员代表列席;

4、邀请上级组织、统战部门参加,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支部、会员的情况;         

4、组织、带领广大会员履行职能情况;                         5、分管和联系工作的业绩;

6、其他重要问题。

三、民主生活会的原则与要求

1、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与人为善,交流思想认识,增进团结与协作,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

2、围绕议题,认真查找影响市委会工作的突出问题、主要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达到统一思想、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

3、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既坚持原则又讲究方式方法,既肯定成绩又指出问题,努力形成敢讲真话、务实创新的良好氛围。

四、民主生活会的召开

1、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2、会议日期和议题,须提前通知应到会的人员,以便有关方面做好准备;

3、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根据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主要议题;   (2)会前要广泛征求列席人员、基层组织、广大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归纳和梳理,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通报;

4、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五、民主生活会的结果

1、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市委会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

2、要做好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并形成纪要或汇报材料,及时报送统战部门和上级组织;

3、对于广大会员和基层组织普遍关注的问题,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20081227

 

民建嘉兴市委会谈心制度(试行)

(讨论稿)

为加强沟通,促进交流,化解矛盾,融洽关系,增进共识,促进和谐,根据《民建嘉兴市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和《民建嘉兴市委会主副委联系基层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市委会要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述职评议等活动,每年组织广大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广大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参加党派活动、履职等情况,以及谈心对象的实际情况,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活动可以是集体约谈,也可以是个人约谈。谈心之前要搞好调研,做到心中有数。

四、个人约谈包括市委会领子班子成员之间,市委会领导与市委会委员、骨干成员、机关人员和会员之间,市委会领子班子成员与基层组织负责人之间,基层组织负责人与广大会员之间的谈心。 市委会领导要主动与困难支部的负责人、困难会员、老会员、对市委会工作有意见的人和其他代表性会员谈心交心。

五、集体约谈应由市委会组织,每年可举行一次,并有明确的约谈主题,以保证谈心的质量与效果。

六、市委会领导每年主动发起谈心主委不少于10人次,副主委不少于6人次,并要做好谈心记录,以便作为市委会领导述职和支部考核的一个项目。
    七、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既要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又要真谈问题。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八、谈心活动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出现一些波动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民建的温暖,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20081227

 

 

 

 

 

 

 

 

 

 

 

民建嘉兴市委会述职评议制度(试行)

(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市委会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员的监督,根据《会章》、民建中央和省委会关于建立会内监督制度的要求以及《民建嘉兴市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述职评议的主要内容

    1、理论学习、政治信仰与履行参政党职能情况;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决议的情况;

    3、团结协作、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4、履行分管职责的情况(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成绩和经验);                                                                        

    5、联系基层、联系结对、帮困献爱心及参加支部活动的情况;

6、廉洁自律情况;

7、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二、述职评议的具体做法

1、市委会述职评议每届进行二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届中或届未;

2、述职对象一般为市委会主副委,必要时也可包括市委会秘书长、委员、总支(支部)的主要负责人;

    3、述职应采取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由述职对象宣读述职报告的形式进行;

4、市委会和述职对象在述职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基层组织、广大会员的意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如实撰写本人的述职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要力求翔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

5、述职会议参加人员除述职对象外,一般应邀请基层组织负责人、市委委员、会员中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会员代表参加;同时可邀请统战部和上级组织有关部门领导、机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述职的民主评议与测评

1、述职后一般要进行民主评议,必要时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由统战部和上级组织有关部门及市委会负责组织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按规定的要求规范进行;

2、民主评议和测评要对照述职评议的主要内容,本着发扬民主、统一认识、增进团结、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

3、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结果报送上级组织和统战部。

 

20081227